教育科学研究室工作职责

  教育科学研究室是学院直属的教辅部门,承担教学业务研究指导工作,具有教学研究、教学指导、课程改革实验、教学质量管理等职能。教育教学研究室还配合湛江市有关科研部门和学院学术委员会,开展课题征集、课题申报、课题结题等工作。 现有在编教职工6人,其中高级职称2人,中级职称3人。其它岗位职责如下:

1、具体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。
2、组织学生行为和心理问题的研究,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。
3、参与制定学生培养计划,撰写教学大纲。
4、选定教材,完成教学任务。
5、开展教学质量评价。
6、开展科研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。
7、做好学院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研究。
8、本部门教师的考核工作。
9、做好校外兼职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。
10、本部门文书档案材料搜集、保管、定期上交。
11、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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